通知公告

2024届本科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欣发布时间:2024-04-28浏览次数:450

全体2024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南开大学学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南发字〔20239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届本科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身心健康,严于律己、品格高尚;

2.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政府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不含参军入伍奖学金、中西部基层奖励金)、南开大学年度人物4项奖励中的1项的学生。或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

注:其他详细评选要求请参照附件1。

二、奖励与表彰办法

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通过学校官方平台进行事迹宣传。

、评选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本次评优由学生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请,并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tLD6I8o.aspx#

(二)电子材料:

1.优秀毕业生个人2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将用于各类宣传,请学院把关,提交500KB-1MB大小的原始底版以保证清晰度,照片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

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介绍(第三人称,200字左右,正文后另起一行写清生源高中,包括省份及高中全称,毕业去向,如所就业公司名、深造所赴学校及学位名,请学院对其中相关经历及语言文字把关,word文件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核查结果(此项工作将在毕业论文结果出来之后进行);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于5月5日12:00前将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nkliuwei@nankai.edu.cn,邮件以“优毕报名+姓名”命名。


附件1:南发字〔2023〕95号关于修订《南开大学学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的通知.pdf